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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后期日美贸易摩擦及其应对

2019年06月13日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9-6-12作者:方晓霞

二战后,日本实行了“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贸易出口规模的扩大,日本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可以说,二战后的日本经济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日美贸易摩擦、交锋和谈判的历史。

与日本产业结构升级历程相契合

日美贸易摩擦的演变轨迹基本上与日本产业结构的升级历程相契合。其中,纺织品贸易摩擦发生最早、历时最长。1955年,美国降低纺织品关税,大量廉价日本纺织品涌入美国,拉开了日美贸易摩擦的序幕。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两国分别于1957年、1972年签署《日美纺织品协议》和《美日纺织品贸易协定》,为了保证在日美贸易中的实际利益,日本被迫接受了数量巨大的“自愿限制出口”要求。此后,随着产业结构升级,日本出口商品构成以及贸易顺差的对象商品不断向高附加价值化发展,两国又相继在钢铁(1968—1978年)、家电(1970—1980年)等行业发生贸易摩擦,最终都以日本“自愿限制出口”等妥协而告终。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的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汽车(1979—1987年)、半导体(1986—1991年)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再次冲击美国市场,而同期美国由于采取了强势美元和减税的财政金融政策,使得国内财政赤字和贸易逆差不断加剧,日美贸易摩擦进入白热化阶段。美国除了要求日本限制对美出口外,还要求日本扩大进口,降低关税,提高市场透明度。1985年,两国又针对难以增加对日出口的医药品及医疗器械、木材、电器以及电气通信等行业展开“市场导向型个别领域谈判”(MOSS)。但是,行业层面的谈判并没有带来美国对日出口的增加,美国认为无法打开日本市场的原因在于其封闭的市场结构,双方冲突向宏观层面升级。1988年,美国通过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其中的“超级301条款”就是为打开日本市场而设计的。为了促使日本扩大内需,1989—1990年,布什政府启动了《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SII)谈判,提出日本应由高储蓄型社会向高消费型社会转变,加强实施《反垄断法》等。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放松了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管制,鼓励日本企业或个人对美投资。

1993年,克林顿政府对日本实行了更为严厉的“结果重视型”贸易政策,要求日本在政府采购、汽车及零配件和保险等领域设定具体的“数值目标”和“客观标准”。两国围绕《日美综合经济协议》进行了一系列艰苦的谈判,美国对日本的强硬态度引起日本政府和民间的强烈反弹,1994年2月双方首脑会谈破裂。美国随即宣布启动“超级301条款”,拟对日本实施经济制裁,日美关系跌至谷底。其后上台的日本羽田内阁采取了妥协立场,与美国达成双边协议。

1995年,WTO正式成立后,日本政府有意摆脱其在双边谈判中的被动地位,拒绝或者拖延美国提出的双边贸易谈判要求,转而利用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应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单边行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经济陷于低迷,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下降,日美贸易摩擦逐渐进入平静期。

两国贸易严重不平衡是直接原因

纵观日美贸易摩擦,每一次都是美国利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首先施压,摩擦所涉商品不断增多、领域不断扩大、程度愈加激烈。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日本对美国市场的高度依赖和两国贸易严重不平衡是直接原因。1950年,日本对美出口额占日本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1.9%,到1985年上升至37.1%。自1965年日本对美国首次出现贸易顺差后,规模不断扩张,并在1985年达到93693.4亿日元的峰值,占美国贸易逆差的近40%。美国认为,巨大的贸易逆差损害了其自身利益。1985年3月,美国参议院以92票对0票通过了一项决议案,请求总统在日本拒绝进口更多美国商品时采取报复措施。同年4月,美国众议院也以394票对19票通过一项类似的决议案。

第二,美国挑起贸易摩擦的战略意图是为了遏制日本的赶超。20世纪80年代后,日美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对比发生了变化。1960年,日本GDP仅相当于美国的8.2%,占世界的3.2%,到1988年则上升为美国的58.5%,世界的16.0%,人均GNI达到2.47万美元,超过了美国。而美国占世界GDP的比重则由1960年的39.6%下降到1988年的27.3%。自1985年起,日本就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1990年底净债权近4500亿美元,而美国则沦为世界最大的债务国,1990年底净债务高达7600亿美元。经济实力的此消彼长,加剧了两国的经济矛盾。在1991年初发表的一份题为《美国舆论与1991年美国外交政策》的报告中,把日本的经济实力作为对美国的首要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增强,针对日本而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立法和经济制裁措施不断增多。

第三,巩固美国在高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是日美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1985年,日本企业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销售商。1986年,日本芯片的市场份额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而且世界半导体销量前三位均为日本企业。面对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崛起,美国采取了比以往更为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对日本芯片厂商实施倾销调查,要求日本自愿限制出口、全面废除半导体关税、对美开放半导体市场、公开“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合”的千余项专利,并发动对半导体产业的“301调查”,迫使日本于1986年、1991年两次签订《日美半导体保证协定》。1987年3月,美国还以“日本向第三国倾销”“美国半导体份额没有在日本市场扩大”为由,向日本电脑和彩电等产品征收100%的报复性关税,是二战后40多年来美国对日本实行的最为严厉的一次经济制裁。在日美第二次签订的半导体协定中,还进一步要求美国半导体产品在日本国内的市场份额从原先的10%提升至20%。通过一系列打压,美国成功地巩固了其在世界半导体产业的领先地位。1993年,美国世界半导体市场占有率超过日本,重返世界第一宝座。

通过扩大对外投资来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最初的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日本积累了通过谈判协商缓解和化解贸易摩擦的经验。比如,了解如何在自由贸易与本国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以及采取何种态度应对贸易摩擦。在后来发生的其他领域的贸易摩擦中,日本坚持在不损害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做出最小让步。此外,为应对日美贸易摩擦,日本还采取了如下举措。

一是扩大对外投资,规避和转移冲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通过大规模增加对欧美各国的直接投资来达到规避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日本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目的。以汽车产业为例,从1982年开始,丰田、日产、本田、马自达、三菱、富士重工等日本汽车公司相继在美国进行投资生产。这直接导致美国对日贸易逆差的下降,从而大大改善了两国紧张的经贸关系。此外,日本还将国内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或工序转移到东南亚等地区,把该地区作为日本的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二是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与协调作用。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贸易振兴会以及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及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职能。在日美汽车贸易摩擦中,面对无序出口可能引发的美欧配额限制,日本汽车行业商会协调各汽车厂家之间自动设限,达成了企业间关于汽车生产和出口数量的默契。

三是以贸易摩擦为契机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客观来讲,日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并未能阻止日本相关产业的发展。在贸易摩擦中萎缩的产业(如纺织业)恰恰是处于比较劣势、日本产业升级需要淘汰的产业,而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端产业并没有因贸易摩擦而受到抑制。相反,为了消除贸易摩擦,逼迫日本企业不得不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加高端的产品。日本的汽车产业和电子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一直保持着强劲的贸易盈余能力。

四是借外部压力推动国内改革和市场开放。除美国的要求之外,日本政府也有推动本国改革的意愿。中曾根内阁曾巧妙地借助来自美国的压力,最大限度地化解政治内压,减少利益集团的阻力。1985年1月,在两国首脑峰会上,日美共同启动了电信行业开放,消除了日本在电信行业的贸易壁垒。同年7月,日本还制定了《改善市场准入行动计划的主要框架》,积极推动市场开放和自由化。

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日美双方在行业层面的贸易摩擦,均以日方对美自主限制出口、控制商品价格和市场份额、移除贸易壁垒等妥协措施得以暂时解决,但最终未能阻止两国贸易摩擦升级到宏观层面。在20世纪80年代末签订的《日美结构性障碍协议》中,迫于美国要求日本扩大内需的压力,日本承诺要在10年间进行430万亿日元的公共事业投资。为此,日本政府大量举债,低效率的公共投资挤占了经济资源,极大地伤害了宏观经济运行效率。快速上升的公共债务还加重了日本政府的财政负担,削弱了财政可持续性。直到今天,日本的债务水平依然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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