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美关系恶化,美国政府对我国部分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活动设计了“八面埋伏”,极大影响了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也加速了中美两国间的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关系链等方面的选择性脱钩。为此,有关部门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采取周密、有效、精准的应对措施,维护国家科技安全。
关键词:国家科技安全;八面埋伏;中美科技关系
基金:北京市科技专项工作课题“世界经济格局转变对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编号:Z201100000520002)
2018年以来,中美科技关系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科技竞争已被美国政府列为中美战略竞争的重点领域,此举制约了中美科技交流。[1]从某种意义上看,中美之间科技博弈是中美经贸摩擦的深层次原因,中美经贸关系正逐渐从“合作大于竞争”向“竞争大于合作”转变。[2]在“美国优先”“政治正确”等方针主导下,美国国务院、商务部等多部门合力推动限制中美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新政策,限制中国留学生的专业选择或中国学者的学术访问,这种做法被称为新“麦卡锡主义”。[3]诸多现象表明,美国政府制造的中美经贸摩擦意在打压中国科技崛起。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将大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续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全国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然而,随着中国国家崛起和国际地位大幅提升,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受国际环境影响较大。美国政府有预谋甚至采取举国体制对中国科技领域实施“八面埋伏”的围堵行动,造成我国相关机构和企业与美国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和关系链的脱钩,并对国家科技安全形成严重威胁,对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产生较大冲击。因此,面对极其不确定的外部环境,我国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维护国家科技安全,这是关系到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大事。
一、现阶段中美科技关系的发展趋势
在政情、疫情、舆情等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中美关系时好时坏,中美科技脱钩趋势日趋明显,特别是在5G、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关键电子元器件等敏感技术领域的表现更加突出。从目前看,中美科技关系发展表现为以下趋势:
(一)中美经贸摩擦向科技等领域扩展
尽管2020年1月中美双方达成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美国反种族歧视示威游行的影响,美国国内尖锐的经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经济陷入短期衰退,失业率快速攀升。无论是从舆论风向还是国际关系来看,中美经贸摩擦已演变为一场大国之间的全面斗争,不再局限于经贸领域,而是扩展到科技、人文交流、政治外交、意识形态等多个方面。据国内外研究判断,中美之争具有明显的长期性、波动性和战略性,即使可能出现短暂的缓和状态,但长期竞争趋势不会发生实质改变。
(二)经贸合作仍是中美科技关系的重要基础
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两国经贸关系非常紧密,即使是在受经贸摩擦冲击的2019年,两国双边进出口额仍然达到3.73万亿美元,中美互为第三大贸易伙伴。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中美双边贸易规模逆势增长到4.06万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了8.8%。并且,随着中国开放步伐的继续加快,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将显现出来:拥有约14亿人口,包括超过4亿的中等收入群体的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是现阶段全球最稀缺的“资源”。[4]美国作为积极倡导“门户开放”的国家,自然不愿意错过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所以,中美经贸关系不会完全破裂,更有可能出现时好时坏的情形,这就意味着中美科技完全脱钩的可能性很小。
(三)中美高科技领域脱钩风险呈上升趋势
目前,美国在知识产权密集领域,特别是部分复杂产品,具有世界绝对领先的优势,中国在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操作系统、部分工业软件等领域对美国技术依赖程度很高。在此背景下,美国希望借助一些行业领域“卡脖子”技术遏制中国崛起,阻止中国部分行业“领跑”世界。2018年以来,为了禁止关键领域技术流入中国,美国政府编造各种理由,将上百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实体清单”,包括很多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从施压力度看,美国政府推动中美高科技领域脱钩的意图非常明显,特别是在关系未来发展格局的5G、人工智能等领域全面打压中国企业和机构。
(四)中美科技交流大幅倒退
美国对华战略已从以前的接触转为扩大遏制,通过收紧赴美签证、限制大学招生、打击知识产权窃取等手段限制中方人员赴美求学、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限制甚至禁止中国学者或留学生接触美国领先技术,封锁美国对华的技术输出。同时,特朗普政府曾经着手布局“新冷战”战略,采取了“逢中必反”“亲中必究”“反中必助”等策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遏华、反华、排华,导致中美科技交流滑入低谷。令人担忧的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助长了美国国内对华人实施各种种族歧视行为,客观上给原本已经处于低谷的中美科技交流蒙上了一层深深的阴影。
二、美方蓄谋设计的“八面埋伏”
现阶段,中美科技关系正在从局部间隙走向高科技领域脱钩,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活动和人员实施“围猎”的遏制战略,同时,通过个别案例和引导性政策促使美国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打消与中国相关机构合作的念头。现在看来,我国科技安全面临着美国“八面埋伏”的严重威胁。
(一)中美信息科技领域可能率先脱钩
美方已加紧推动中美5G网络脱钩,与之相关软硬件产品也将随之脱钩。目前的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已开始要求本国科技公司做好随时切断对华出口信息服务产品的准备,包括高端芯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等。而北京、上海、深圳等市是我国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业分布最为集中的城市,今后可能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高端芯片等多个领域遭受重大冲击。另一种现象也很值得关注,即特朗普政府鼓吹的“清洁网络”计划、“数字威权主义”等策略极有可能延续至拜登政府,美国可能会组织其盟友共同讨伐中国,特别是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大规模的围堵和打压行动。
(二)我国相关机构将面临美方复杂敏感技术产品“断供”的风险
随着中美关系持续恶化,美国下一步有可能全面禁止向中国出口复杂敏感技术产品,这也意味着中国今后将很难直接从美国购买到复杂敏感技术领域的专利和高端装备、精密仪器、电子关键元器件等高技术产品。并且,美国政府在多年实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基础上,已逐步建立起直接出口、转运出口、视同出口、过境出口等涉华出口全流程的各类技术管制体系。在如此严密的布控之下,未来我国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想从第三方获取美国技术可谓难上加难,并将面临很高的法律风险。
(三)我国知名科技公司、高校和科研机构正成为美国点杀式制裁的重点对象
特朗普政府时期,我国有很多高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拜登执政时期,这种形势虽有所缓和,但仍会有一批企业或机构遭受美国政府制裁,被列入“实体清单”。从机构分布看,目前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和机构绝大多数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主要涉及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领域,将影响这些城市“高精尖”产业的发展。这些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今后与美国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合作将面临诸多障碍,并且,其境外资产和在美人员安全也将随时面临美国法律制裁的威胁。
(四)我国在美上市和在美并购的公司将面临退市或被迫转让的威胁
一方面,美国政府发布的有关文件表明,美国政府准备以保护投资者为幌子打压中国在美的上市公司,换言之,这些企业将时刻面临被美国政府勒令退市的威胁。另一方面,特朗普政府强迫关闭Tiktok、微信等App,表明美国政府可以随时以威胁国家安全的名义强迫中国企业关停在美经营的业务,转让、贱卖在美资产。拜登政府可能改变上届政府的激进做法,但不排除采取政治清算的做法。而我国在美上市的企业和投资的科技公司数以千计,受此影响比较大。
(五)我国从美国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发展将受阻
近年来,我国每年派出超过35万的学生和年轻学者赴美留学或访问,每年吸引归国留学人员约50万人,超过25%的回国人员来自美国。但目前,美国已针对中国公民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出入境审查,减少中国公民赴美留学或学术交流签证,中国留美科技人才回国创业和就业受到美方更多的阻扰和刁难。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我国高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从美国吸引华人学者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成本将更高,技术领军人才引进也变得异常困难。同时,由于美国在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生物技术等领域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所以我国有关单位想接触这些前沿科学研究也将更为困难。
(六)我国科技企业赴美的投资活动将受到限制和监视
受《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等法案影响,我国科技企业从美国机构获得风险投资或收购美国企业将要接受更多的投资审查。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措施或法案的实施,我国科技企业要想通过收购美国技术公司获取技术将非常困难,未来通过海外离岸公司推动这些投资活动的风险也很高。另一方面,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可能收紧外资监管政策,加大对各类可疑外资特别是来自中国投资者的资金进行跟踪审查,随时有可能冻结这类资金,从而加大我国企业对美投资安全的担忧。
(七)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将面临无缘参与部分行业国际标准合作的风险
美国许多行业协会是世界计算机、电子、通信、材料、机械、石油化工等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我国许多企业和机构已获得其会员资格,联想、中石油等企业曾受邀参加部分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或制定。但随着中美关系持续恶化,受美国政府的压力,这些行业协会将冻结或取消我国有关企业或机构的会员资格,使其失去参与标准合作的机会。特别是,5G、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底层技术标准直接关系到行业的未来发展,如果我国有关企业和机构没有机会参加标准制定,就有可能丧失这些行业未来的重大发展机遇。
(八)外资企业在华的科技投资项目将面临受美制裁的威胁
随着美国对华全面遏制政策的实施,美方“长臂管辖”政策已经威胁到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含金融机构)将开始重新评估在华投资项目,担心卷入中美关系的旋涡之中。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地作为外资企业区域性总部和研发中心分布较集中的城市,将面临外资企业撤资和转移功能型总部的风险。
在中美关系尚未好转的背景下,上述“八面埋伏”都已发生,只是影响程度不同。我国一些企业或机构对美方的“埋伏”缺少有效应对举措,因而受到的冲击较大。从中美关系长期发展趋势看,我国有关企业和机构要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做好持久应对美方“八面埋伏”的准备,力争将负面影响或利益损失降至最低。
三、中美科技选择性脱钩的情境分析
虽然现阶段中美科技完全脱钩的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未来美国政府实施“新冷战”计划,从而加速科技选择性脱钩甚至完全脱钩。初步判断,中美科技如果出现选择性脱钩,将对我国科技安全产生严重冲击,并表现为以下5个方面:
(一)创新链脱钩
我国相关机构对美方的技术依赖将被全面解除,一些复杂算法、应用软件等授权产品将不能被授权使用。长期以来,我国相关机构与美方机构形成的科技合作关系将被迫终止,美资企业在华研发机构的活动将接受美方严格监督。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创新联系一旦被人为切断,社会信任关系就会逐渐消失,长此以往将很难修复。并且,创新链“断链”还将导致中美创新要素流动、商品和服务贸易、标准和专利互认等方面受到削弱,负面影响不可低估,这必将造成中美经贸关系出现大倒退。
(二)供应链脱钩
我国相关机构将不能获准使用美国企业或技术制造的设备、软件等产品,也不被允许为美方机构提供相关产品,因而有些行业将被迫步入“断链”的境地。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承受住了严峻考验,也引起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警觉。但我国很多企业难以承受美国政府可能终止芯片断供、专利授权等举措引致的重大风险,也难以承受美国怂恿其盟友共同实施关键零部件或元器件缓供、限供或断供的压力。
(三)资金链脱钩
在中美关系严重恶化的情形下,我国相关科技企业难以从美方机构获得融资,即使是赴美上市的公司也可能被责令退市。实际上,美国仍是全球金融体系的主导者,虽然人为切断中美资金链对中美两国都极其不利,但不排除美国今后还将采取诸如汇率操纵等手段对我国金融活动进行制裁,也不排除美国对我国持有的美国国债实施交易限制等制裁。
(四)人才链脱钩
科技人才是技术交流的纽带和载体。随着中美关系持续紧张,长期以来形成的中美人才培养链条开始松动,美国高校开始限制中国留学生进入敏感类专业学习,我国相关机构今后可能很难从美国引进留学科技人才,部分行业科技人才“断供”现象可能发生。中美人才链一旦“脱钩”,其负面影响不止在于短期的“人才荒”问题,还可能出现“人才断档”,将影响我国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的突破。
(五)关系链脱钩
随着中美关系步入低谷,我国相关机构在美的社会关系将被严重破坏,并难以修复。随着近期种族歧视抬头,华人在美国社会长期积累形成的地位和声誉开始动摇,很多华人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日趋收缩,华人作为中美科技交流的活跃群体将被美国主流社会疏远,这种形势将侵蚀中美关系链的根基。最悲观地估计,中美关系链脱钩将导致中美科技交流很难像以前一样正常开展。
四、当前形势下应对美方打压和维护中国国家科技安全的政策建议
综上,当前中美关系正处于两国建交以来的最低谷,中美科技关系短期内难以修复。为此,中央有关部门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做最坏的打算,加强政策储备,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保障国家科技安全。
(一)动员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做好防范工作
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深入重点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走访和动员,制定国家科技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分级响应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与有关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深入对接,建立维护国家科技安全联动应对机制。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要深入我国在美上市的企业、外贸企业、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走访留学归国人员、美籍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收集、跟踪研究和形势分析,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动态信息。
(二)制定维护国家科技安全的方案
中央有关部门应与专业智库共同研究,在中美关系最坏的情况下,从维护国家科技安全战略的高度出发,制定中美科技完全脱钩和部分脱钩的分类分级应对预案。中央有关部门要对重点产业的相关技术、人才、设备、境外资产等信息做全面梳理,摸清我国高精尖产业对美的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依赖情况,建立台账制度和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对相关单位和留美归国科技人才的保密教育,防范美国情报部门“钓鱼执法”。针对一些对美技术依赖较高的行业,要制定相应的替代方案,加强相关领域的“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央有关部门应制定我国企事业单位在美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的应急工作方案。该方案应涉及在美企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经营资产安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购活动合规合法、受美方制裁的法律应诉等方面。
(三)开辟国际技术转移新通道
随着美国对华技术输出渠道变少、变窄,中央有关部门应支持地方采取更加开放的思路,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国际技术转移驿站,协助有关企业和机构通过第三国或地区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中欧科技合作,防范美国对华全面技术封锁;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跨国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城市设立研发中心,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以吸引跨国公司技术在华就地转移应用;根据形势变化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协同中心,打造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同创新的枢纽和科技交流高地,集聚一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世界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走出去”工程,推动一批成熟技术对外转移和产业化。
(四)实施海外人才回归工程
针对美国对华人学者的打压和歧视,中央有关部门应联合地方力量,利用海外社会网络加强与在美华人学者的联系,出台人才政策“大礼包”,吸引他们回国工作。有关部门应做好在美留学人员的摸底工作,研究制定吸引在美留学毕业生回国就业创业的政策;应研究设立“海外人口归国直通车”,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合作设立“留学人员归国发展驿站”,探索“一张机票回国”直达机制,免除回国留学人才的后顾之忧。
(五)设立国家科技安全办公室
中央有关部门要筹备成立国家科技安全办公室,具体职责是:建立国家科技安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指导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有关单位开展科技安全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安全政策,跟踪研究国家科技安全的国际形势和应对策略;依托国家科技安全办公室,研究建立国际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研判美国涉华系列相关法案对我国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影响。同时,建立临时性政策咨询机构——国际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美国涉华法案进行研究和预见性分析,及时制定应对策略,打好“提前量”,尽可能减少这些法案对我国企业和科技创新活动的负面影响;建立有效的援助机制,帮助列入美国“实体清单”的企业和单位妥善应对各类国际法律风险;鼓励法律、商务等中介组织参与协助有关机构,借助国际法或国际协商框架,“巧应对”美国系列相关法案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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