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从八大部分三十一条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做大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困难,《意见》提出: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强化政策长效机制构建和有效落实,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发展壮大。总体来看,《意见》表现出如下三方面典型特征。
一、明确发展目标,致力于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意见》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鼓励民营经济放心做大、大胆做大、坚持做大,在做大的同时做优做强、发展壮大,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目标定位有利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错位竞争和有效融合,共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围绕这一目标,《意见》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支撑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目标的根本保障,坚持推动市场化改革方向,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市场空间;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优化环境、保护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供给要求,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意见》提出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这也为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提供了行为上的指引。通过做大做优做强,可进一步巩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的新时代定位。
二、立足现实困难,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全方位支持体系
立足于民营经济在环境、资源、产权、能力、信心、舆论等方面的现实问题,《意见》构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全方位支持体系,以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一是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准入限制、不公平竞争、歧视性行政监管、破产重整困难等环境约束问题,《意见》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和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打造自由进入、公平竞争、守信履约、高效退出的市场环境。二是为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直接融资难、回款难、人才不足、政策兑现难等资源约束问题,《意见》从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五个方面,提出破解民营企业资源约束的实施方案。三是为根治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产权被侵害、监管执法不规范、涉企违规收费等问题,《意见》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和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法律地位、执法过程、行政监管、涉企收费等全方面的政策要求,希望最大范围、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四是为缓解民营企业在内部治理、管理运营、创新发展、数字化转型、国际竞争、资本扩张等方面的能力不足问题,《意见》从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出提升企业能力的相关政策,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为改变民营经济人士信心不足的现实问题,《意见》提出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从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和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五个方面,提出稳定、鼓舞和凝聚民营企业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六是为破除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认识和舆论上的误区,《意见》从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将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目标的实现,《意见》围绕支持体系的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并完善政策落地的长效机制,表现出如下几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与落实。政策的有效落地源于政策本身的激励约束功能,长效机制是制度发挥激励约束功能的根本。《意见》全文出现“机制”41次,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例如,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等。二是强化清单管理与目录管理。按照对市场主体“非禁即入”和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事项的清单管理原则。例如,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等。三是强化动态跟踪与系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有赖于对制度的动态跟踪、及时评估与纠偏。例如,《意见》要求: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来推动市场准入壁垒破除,完善评估督导体系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来推动政策改进,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来及时掌握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和问题。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与有效监督。强化信息公开、透明,是进一步推动政策有效落地、提升民营企业家信心、促进政企互动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等,推动政府监管信息、补贴信息、违规信息等公开,推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公正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