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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趋势的演变

2022年12月12日来源:《中国工业经济》2022年11期作者:史丹

[摘要] 数字技术催生了数字经济并促进其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开辟了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新的经济形态。虽然数字经济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但充分显示了不同于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和趋势。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数字经济独有的主要特征:一是生产过程中数据成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二是数字化基础设施,三是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四是国民数字素质。本文在对上述四个基本条件深入分析后,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对传统产业经济理论的挑战,提出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的四个趋势:一是数字技术主导的产业升级,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成数字经济的两大组成部分,传统的技术创新一般仅推动与技术相关产业的兴起,数字技术主导的经济在形成数字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外,还通过数字要素渗透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转型程度代表产业升级的方向。二是融合式发展,包括不同产业的融合、产品的融合和市场的融合。结合融合式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本文认为欧美国家制造业回归和全球制造业占比上升的本质是数字技术对制造业附加值的影响。三是平台型企业处于重要地位,对产业资源配置和优化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平台型企业反垄断也是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难点。四是拥有前置性的生态环境约束,基于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经验形成的治理理论,无法用于指导温室气体减排,数字经济的高耗能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发展必须与绿色化协同推进。最后,针对影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提出政策启示。

[关键词] 数字经济;产业结构;融合发展;绿色发展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新型工业化与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研究”(批准号21ZDA021)。

以大数据、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新的经济形态,即基于数字技术使数据转化为生产要素或者直接生产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数字经济。总体上,数字经济虽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已充分显示出改变传统经济发展规律、模式、组织形态的力量,不仅影响各国经济发展走势,而且有可能重塑各国的竞争优势,加速全球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调整。探讨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数字经济发展的条件与特征

近二十年来,数字技术创新风起云涌,尽管当前还有许多人尚未完全适应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但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扑面而来。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2020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印度的数字经济规模合计达到28.4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33.5%。其中,美国约占上述8个国家总量的1/2,中国是美国的40%左右。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发展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成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

数字技术将知识、经验乃至社会经济活动转化为标准的数据,形成了数字收集、加工、储存、分析、运用等一系列技术经济活动,催生新的数字产业。数字产业的产品是以电子媒介形态存在,可复制、可多次使用不被损耗。数字经济中数据类似于经济中的货币,但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货币,货币投入生产过程中代表资本要素,在经济运行中可以反映经济活跃程度,它不依附于任何技术而存在。而数据与数字技术应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数据的收集、整理、挖掘、分析的技术能力直接决定数据的规模和质量,其算法和算力是影响数据质量和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成为生产要素的数据连接数据技术的应用,一般意义上的数据即便是经过加工的统计数据也不能称之为生产要素,只有经过大数据技术处理转换并进入生产过程,才能成为有价值的数据。从这个角度讲,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强弱来自算法与算力的差别。数字要素与数字技术的不可分割性,使得数据使用越多,数据技术外溢性也越大,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性,数字要素具有向生产过程全面渗透的驱动力。数字技术的渗透主要是以应用场景形式存在,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越多,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利用数据分析作为决策依据和行动指引。数据成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将彻底改变传统的经济活动模式、盈利模式甚至经济运行规则和生活方式。例如,当打车软件App逐步被出租车司机接受时,路边招手的方式就打不到车,因为出租车司机只选择网上约车的乘客,消费者不得不使用网上约车的方式,即以App为载体的消费数据改变了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也改变了消费者的行为。

数字技术应用场景越多,积累的数据越多,数字要素的作用就越明显,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也越高。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产生了一系列技术创新并催生了多种新兴产业,例如,纺织、冶金、石油化工、汽车等技术的创新,依次使纺织、钢铁、石油化工、汽车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但纺织、冶金、石化、汽车等产品并没有与数据一样成为生产要素,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技术不是通用技术。就技术层面看,除应用场景不同外,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计算机视觉、自动驾驶、无人机、智能机器人都是数字技术的基本原理运用。通用的数字技术决定了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会对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产生全面影响,而不是仅仅催生某个新行业或者形成新产品,通用的数字技术创新开启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数据要素进入生产过程改变了生产函数中的要素构成和相互关系。另外,数据要素的供给和消费也与资本、劳动、自然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具有不同的特性:一是数据是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形成和衍生出来的,数据供给与经济规模及经济活跃程度成正比,数字消费具有非消耗性和环境友好性。理论上,数据可复制、可共享、无限供给、无限使用、无限增长,但数据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需要消耗电力,数字要素与电力要素之间的互补关系是无需论证的。二是数字要素供给与需求的特性与其他生产要素存在差别。例如,传统要素由于边际成本递增其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而数据要素供给量越多价格可能越低,供给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王静田和付晓东,2020)。因此,理论上可能存在数字要素对其他生产要素的完全替代。目前少数的无人工厂在未来可能是普遍现象,因为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三是边际收益递增。传统经济理论假定资源是稀缺的,在技术水平和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的前提下,要素边际收益是递减的;而数据要素具有非损耗性,打破了有限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边际收益随着数据要素的增加而增加,这就意味着数字经济发展存在“赢者通吃”的规律,谁拥有更多的信息数据,谁就拥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四是“赢者通吃”的规律触发“马太效应”,规模报酬递增、消费“路径锁定”效应等使得数字平台型企业的发展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对产业监管理论及反垄断的标准和具体操作提出严峻的挑战。

2.数字化基础设施

经济发展与基础设施具有密切的关系,数字经济也不例外。中国把数字化基础设施叫做新型基础设施。狭义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宽带(4G/5G)、IP地址、域名、超算中心等,广义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的基础设施进行赋能并提升其功能,即铁路、公路、水运、电力等的数字化改造。数字化基础设施是资金密集型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规模收益特征,大量的投入与运营费用需要足够的市场收益支撑。因此,市场规模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门槛,有可能是拉大国家之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原因,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可体现大国优势,超大规模的市场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站、互联网、超算中心、传感器与接收器,也包括基础设施的标准制定等。在信息基础建设方面,国外4G的普及率较高,中国的宽带建设速度也较快,尤其是5G建设走在世界前列。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截至2021年10月,中国5G基站数达到115万个,占全球的74%;5G手机终端用户达3.7亿户,占全球的80%以上。尽管中国的算力和智能算力居全球第2位,分别占全球的27%和20%,略低于美国,但算力所依赖的核心零部件依赖国外供应,技术短板集中体现在CPU、GPU、FPGA等芯片生产上。

在传统基础设施上运用物联网技术,添加内嵌的、网络化的传感层,就能获得难以定量化的服务数据,实时监测基础设施运营情况,从而实现以往难以实现的供需调节,提高基础设施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电力基础设施数字化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目前,中国电网的数字化改造基本走在全球前列,电力通信在协调电力系统发、送、变、配、用电等的联合运转及保证电网安全、经济、稳定、可靠运行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中国能源转型的重要一环。

互联网是重要数字化基础设施,其发展规模可以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网民占总人口的比重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多数国家在2016年以后达到80%以上,虽然中国起步较晚,但中国加快部署宽带网络和卫星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目前,全国光纤到户端口总数达8.99亿个,涵盖4.67亿用户。中国已建成的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数量占世界同规模中心数量的比重达14.2%;若进一步包含规划在建的数据中心数量,中国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数量占全球的比重达38.1%。这一数据与美国的差距正在逐年缩小,美国超大型数据中心占全球总量的40%,中国大型数据中心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规模分析》(http://news.sohu.com/a/532711654_104421)。]。

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共同构成了数字技术的基础,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有助于营造数字产业的生态环境。新型基础设施的数量、质量等决定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和高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IPv6)成为世界各国争相部署的焦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IPv6综合部署率多数在50%以上,中国为27.9%,处于较低水平,仅略高于俄罗斯的27.6%。

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往往只关联某些部门和行业,例如,与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直接相关的主要是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基础设施将涉及数字收集、存储、分析、运用的相关产业联结成网络,使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生产者信息实现即时对接,极大突破沟通和协作的时空约束,每个联通者也因此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数据要素,从而增加效率、产出或者福利。数字基础设施的联通效应和网络效应,会吸引更多用户使用和参与,进而促进国家经济体系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最终引发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数字经济使得全球产业链回缩或者区域化,这种观点把当前与数字经济同时发生的政治对抗国际局势影响混为一谈,全球产业链回缩或者区域化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为了打压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谋求政治利益,向世界各国转嫁的经济成本。数字经济的技术特征只会促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制,数字经济的发展必然使世界更加开放。

在数字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生产过程之前,虽然自动化设备已经逐步被投入工业生产领域中,但无论是设备之间、车间之间,还是生产制造与研发之间、制造商与供应商之间,工业体系总体上仍是分散独立、各自运转的,从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决策效率的提升。而借助数据联通,可以将原本分散、封闭和独立存在的自动化数控设备连接起来,形成无缝对接的网络物理系统,可最大程度地挖掘现有工艺设备的潜能,避免设备和人员的无效或低效运转,从而大幅提升工厂生产效率。但由于数据是数据所有者的画像,对于企业来说,承载着商业秘密,对于国家来说,则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因此,数字基础设施联通的规则、数据安全保护是影响数字基础设施联通的最大变量。

3.适宜的制度法律环境

拥有明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生产要素流动、交易与配置的基本前提,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数据要素基本作用的客观要求。数字确权是一个难题,虽然数据来源于生产者或者消费者,但是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数据是无法使用从而是没有价值的,这就造成了原始数据所有者和加工数据整理者的分离,其中涉及数据产权、隐私和算法等多方面的问题。欧盟与美国已通过一系列立法对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中的算法进行规制,美国加州开始推动算法审计的立法,欧盟引入了算法解释权的概念。如果说数据分析技术使数据资源化,那么数据确权和交易则是使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加速推动数据从低价值密度的无序状态向形成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数字经济发展课题组,2022)。

数字平台具有强大的资源配置功能,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强大的技术、资本、数据聚集效应和资源配置功能,因此,数字平台的治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认为,数据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四大政策:数据产权政策、隐私数据保护政策、数据竞争政策、数据监管政策(唐要家,2021)。数字治理包括数字化领域的治理和运用数字技术手段进行社会治理两重含义。数字领域治理主要解决平台企业反垄断、算法黑箱与信息茧房、信息安全等问题,同时要制定新规则,规范数字经济与新型基础设施的运行与使用规则。运用数字技术进行社会治理可以解决传统治理手段难以解决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水平,但也要避免数据碎片化、突破“数据割据”、消除“数字鸿沟”等问题。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数字贸易增长。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税、商业信息窃密、国家安全等领域均与跨境数据流动高度相关,能够威胁国家数字主权,因此,跨境数据流动加剧了大国之间规则竞争和博弈,数字国际治理越来越重要。就数字贸易规则看,发达经济体试图抢占国际数字贸易规则话语权,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治理面临困境,对中国进一步扩大数字贸易有一定的负面影响。2021年11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标志着中国参与多边数字经济合作协议的开端。

总之,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构建数字化生态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增加了制度法律环境方面的需求,如数字化基础设施、技能教育、市场监管等配套政策。这些配套政策具有公共产品和公共产业特征。现有政策实践显示,各国政府在制定本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时,表现出明显的市场干预主义特征,政府的资源配置会对数字战略的有效实施发挥重要作用(王玉柱,2018)。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要求政府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调整治理方式、管制条例等。

4.国民数字素质与技能

根据2021年10月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影响无处不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活、生产、学习方式。反过来,数字经济的发展依赖数字人才和数字消费市场规模。如果没有国民数字素养的提升,数字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供给质量、数字产品与服务的消费规模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就会受到严重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讲,各国之间数字经济竞争实际上是全民数字素质的竞争,数字人才、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正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加快培养数字人才、提升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弥合“数字鸿沟”的关键举措。

早在2011年,美国、欧盟、英国就出台了有关国民数字素质和数字技术的提升方案。随后,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发达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方案,一些国家还根据数字技术和数字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数字素质提升方案,2018年联合国发布《全球数字素养框架》。2022年3月,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加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打造高品质数字生活、提升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促进全民终身数字学习、提高数字创新创业创造能力、筑牢数字安全保护屏障、加强数字社会文明建设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对如何提高产业工人数字技能、农民数字技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数字治理能力,加强妇女数字素养教育与技能培训,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等进行了专门规划。中国拟通过拓展全民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增强人力资本积累,拓展人口质量红利。

与过去相比,中国数字产品的消费群体处于快速上升态势。“十三五”时期中国网民规模快速增大,由6.9亿人增至9.9亿人,增长43.7%。截至2020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9亿人,占中国网民的比重为99.7%。然而,当前中国国民数字素质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城乡之间数字硬件方面的差距也较大程度地影响农村人口数字素质的提升。目前,中国非网民仍以农村地区为主,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为62.7%,高于全国农村人口比重23.3个百分点。分年龄结构看,非网民的主要群体以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为主。截至2020年12月,中国60岁及以上年龄非网民群体占非网民总体的比重为46.0%,较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出27.9个百分点。

中国的高素质人才供给与需求还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创新型数字人才、复合型数字人才的培养亟待加强。没有人才,一些关键数字技术和关键数字设备的研发、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道路,就是一句空话。中国除了在中高等国民教育体系中增设有关数字素质与技能的课程、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外,还要发挥不同社会组织机构提升普通劳动者的数字素质和技能的作用,中国60岁及以上年龄老年群体的数字技能和数字素质的提升更多应依靠社会和家庭的帮助。

二、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通道,西方经济学家通过对过去几百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观察研究,总结形成了若干理论与定律,对各国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数字经济沿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条路径引领产业发展,一方面促进数字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提升传统产业经济活力和产出,因此,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理论不完全适用指导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的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对产业组织形态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推动一直以来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的单一线性模式转变为多个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网络状产业链关系。把握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等一系列的变化,是调整和制定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

1.数字技术主导的产业升级

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根本动力,数字经济条件下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将是数字技术创新带动的数字产业。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推进,世界主要国家将信息通信技术置于优先发展的关键领域。例如,美国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科学、5G、先进制造等定义为国家的“未来产业”;日本注重开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3D打印技术等,通过制定实施研发计划旨在实现“破坏性”创新;中国则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的重大项目为抓手抢抓高技术领域制高点;韩国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半导体产业化发展战略。数字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可将其合并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产品服务业四大类。数字产业化既是新兴产业,也是产业数字化的基础和支撑。

数字产业的发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首要表现。观察世界500强榜单,不同国家入榜企业的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主导产业。例如,作用为世界第一数字经济大国,美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之列的主要是数字平台型企业、能源企业和健康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类型和国家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全球主导产业演变和各国主导产业演变所处的阶段。欧洲、日本、韩国以制造业、能源及保险业企业为主;中国则是以金融企业、能源资源类企业为主。例如,2021年,全球半导体行业比上一年增长25%,大大高于其他产业增速,成为驱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4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8.3%,占GDP比重为7.3%。

数字经济发展一方面表现为数字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表现为数字技术向其他产业渗透,或者说是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渗透率反映产业数字化水平,由于中国首先是从消费端开启数字化发展,因此,服务化渗透率最高,但长远来看,工业尤其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将是数字经济发展质的飞跃。2021年,中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见图1)。

1 中国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2年)。

按照传统的产业结构演变规律,随着人均GDP的提高,产业结构趋于高级化指产业结构逐步从低级形式转向高级形式,由第一产业占主导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主导演进,这被称为“库兹涅茨”过程。其中,制造业比重的长期下降多年来也被认为是一个经济体进入到高收入的后工业化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共同特征。研究表明,当一个经济体的人均GDP达到1万国际元(以1990年国际元来计算),制造业占GDP比重处于30%—40%之间,这一般是中等收入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阶段;随着人均GDP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份额会逐步下降,当人均GDP达3万国际元时,制造业份额甚至会低于10%。但是,数字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上述规律形成了挑战。首先,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制造业出现从“微笑曲线”到“武藏曲线”的反转,使其成为高附加值的行业,此制造业已不是彼制造业。其次,发达经济体主动对产业结构做出修正。为尽快克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开始重新审视制造业的作用,实施促进制造业回归政策。这说明近百年来,发达经济体产业结构的变化有向其他国家转移低附加值、高污染的产业的因素。此外,传统的产业结构演变规律是在工业技术范式下的产业发展规律,而新的数字技术范式出现后,产业发展出现新的变化。近年来,全球制造业在全球GDP中的占比一改下降趋势逐步上升(见图2),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数字技术对制造业的提升作用。2021年,中国工业增加值占全球的比重超过25%(见图3)。

2 全球制造业在全球GDP中的占比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

3 中国工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

以传统工业化理论和工业化水平标准来衡量,中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制造业占比下降,服务业成本提高导致的生产率降低和结构性减速规律业已显现。针对这一现象,有些研究认为,制造业在GDP中的占比下降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必然结果,实施稳定制造业占比的政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抑制这种变化趋势。但从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看,数字经济的发展已使全球制造业占比回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并不只是解决中国的特殊问题,而是顺应数字经济时代新的发展规律。

数字经济的发展一部分表现为数字技术对其他产业部门的渗透,因此,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适用传统产业结构的划分标准,需要有新的标准,产业数字化水平是反映数字技术应用范围以及数字要素依赖程度的指标。需要指出的是,数字经济是工业经济的延续,工业发展水平影响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比全球不同收入国家产业数字化的占比,可以发现,高收入国家的产业数字化占比明显高于中低收入国家,发达国家高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好的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较好。2020年不同收入国家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的比重如图4所示。

4 不同收入国家产业数字化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2.融合式发展

过去几十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产业规模的扩张,产业分工从水平分工到垂直分工再到产业链分工,产业分工深化使工业经济条件下的生产效率达到了空前水平,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如同产业分工一样,产业融合也是产业演进中的一个重要裂变过程,数字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加速了产业融合的进程。数字成为生产要素进入生产过程源自技术创新的作用,数字经济条件下融合式发展则是市场主体利用技术优势寻求新的发展动力和新的竞争优势的过程,最终表现为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的诞生,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具体来说,产业融合具有六个方面的效应,即创新性优化效应、竞争性结构效应、组织性结构效应、竞争性能力效应、消费性能力效应、区域效应(陈柳钦,2007)。

按融合的范围分,主要包括产业融合、产品融合和市场融合。①产业融合包括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产业上下游的融合。其中,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不仅促进产业数字化成为数字经济最核心的部分,而且成为产品融合和市场融合的催化剂,引致产业发展基础、产业之间关联、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态和产业区域布局等方面的根本变化,最终影响产业结构的演变方向。②产品融合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最直接的体现,是“数字+产品”的创新形式,如智能手机、智能冰箱等。产品融合使得消费者拥有更加便利的消费体验,获得更贴切的服务,从而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实现了增值效应。③市场融合,即通过数字技术使原本不同行业面对同一市场,原先处于不同市场的非竞争性的产品开始转化为竞争性产品,例如,手机视频与电视市场的融合、手机照像对照相机的替代等。市场融合是企业生产边界的扩张,因为企业市场范围的扩大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成本,这也是数字经济规模效应的表现。

融合式发展客观上要求放松产业管制。因为只有放松管制,才能释放融合式发展带来的经济活力和增长潜力。本文前面提及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法律环境,不仅包括数字企业和数字产业的治理,还包括产业政策本身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做出的调整。需要指出的是,融合式发展不是放松管制的结果,而是通用数字技术的作用,是寻求经济增长的一种经济现象。关于产业融合的政策意义,欧盟各成员国曾经掀起了一场关于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的大辩论,同时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一些国家起草或制定了相应的促进产业融合的文件或政策。例如,英国于1998年发表了《通信规制绿皮书:信息时代的融合途径》和《融合技术:新知识经济的结果》两份关于产业融合的报告。前者集中讨论了融合对涵盖广播和电信业的规制框架的政策含义,后者则评估了信息系统、电信与广播的融合在之后10年对企业、政府政策以及除信息业以外的其他产业的潜在影响。中国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国务院自2014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还专门设立产业融合发展处。

融合式发展是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姜奇平(2020)提出产业融合是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的分水岭,是形成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分化的关键标志,分工理论不能作为新的数字经济的理论基础,应该构建以产业融合为基础的经济学理论框架。还有学者指出,产业融合使得建立在清晰的产业边界上的传统理论无一例外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结构理论、产业规制理论、产业创新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等。因此,如何对这种“革命性”产业创新形式进行一般性理论阐释,并以此为出发点构建能适应产业融合环境的理论体系,应是产业融合研究的重点(李美云,2005)。产业融合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给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带来了冲击,一些传统的研究范式难以对产业融合现象做出解释(余东华,2005)。

在上述三类融合中,产业融合发展对产业政策制定的影响更大。例如,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制造业的产能过剩,同时也可以抑制过度服务化。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表现出较强的产业关联性,而传统意义上的“此消彼长”产业转移关系逐渐弱化(张捷和陈田,2016)。以第三产业占比提高作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传统判断标准在数字经济条件下不再适用。目前,学术界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大都局限于融合的效果与作用,而研究融合对产业结构演变规律的影响较少。另外,中国提出的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需要借助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的新趋势进行判断。根据本文作者的初步测算,中国产业融合度较高的广东、浙江等地区,制造业占比也较高,二者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3.数据平台企业的地位日益重要

数据平台是处理大数据的技术组织形式。从内容、功能和性质分析,包括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等多种数据平台,这些平台旨在完成数据采集、ETL、存储、结构化处理、挖掘、分析、预测、应用等。对于存储平台,比较重要的方面包括数据的存储效率、读写效率、并发访问能力、对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的支持。对于大数据挖掘平台,比较重要的功能涉及所支持的挖掘算法、算法的封装程度、数据挖掘结果的展示能力、挖掘算法的时间和空间复杂度等。从服务性质看,数字平台有B2B、B2C、P2P,还有政务公共平台、企业平台等。

平台企业连接生产厂家、服务商家、消费者,是生产交换关系的枢纽,整合多个市场主体和众多消费者的资源,通过算法能够改变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剩余。平台型企业对国家社会、产业和消费者的影响远远超过一般意义上的传统企业。平台型企业具有网络效应即“梅特卡夫效应”。平台型企业价值增长遵循“梅特卡夫定律”,随着客户的增长,价值呈现指数式增长。总体看,大国经济具有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中国产业种类齐全,企业数量众多,如果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构建从生产到运营和管理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将会形成更大的网络效应,较大幅度地提升产业竞争力。以阿里巴巴零售平台为例,该平台有近1000万卖家,超过5亿买家,数十万家服务商。2016年,该平台交易总额已经超过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集团,达到5000亿美元,如果将该交易额和国家的GDP进行比较,该零售平台的经济体量将是全球第21大经济体,可以比肩阿根廷的GDP总量。平台企业普遍存在创立时间短、发展势头强劲、生命力旺盛的特点,是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裴长洪等,2018)。虽然全球主要平台企业的平均创设时间只有22年,但是全球十大平台企业的总市值已经超过创建时间超过百年的全球十大跨国公司的总市值。2022年,世界500强品牌企业前十大企业中,平台型企业占据8位。金融和制造类企业排位居后。在最新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苹果公司成为全球最赚钱的公司。目前,全球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巨头企业纷纷进入工业互联网领域。国外的数据平台企业已呈现专业化发展趋势(见表1)。据中国工业互联网数据统计,中国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已超过100个,连接工业设备数达到7686万台,服务企业160万家。

1 国外部分数据平台

资料来源:根据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数字经济发展课题组(2022)整理。

中国工业产品出口的主力军是私营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理论上难以跨越生产率的门槛,但实际上却贡献了近48.6%的贸易总额。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数字平台通过集结数以千万的中小微企业商品出口,使得单位出口成本大幅下降,形成了中小微企业商品出口的“生产率悖论”。国外市场化的交易平台发展也非常迅速,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与传统市场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不同,平台组织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双边甚至多边市场,产品的供需双方通过中间平台完成交易,改变了传统企业之间、产品之间“面对面”的直接竞争,在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当中,促进企业之间逐渐形成“竞合共生”的产业生态。平台企业一方面通过协调两类或多类顾客之间的需求获取利润,另一方面,平台企业通过撮合交易和影响定价机制,在数字经济活动中形成社会财富创造和利润分配的控制力。

数字经济一方面通过平台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组织向网络化和平台化的共赢共生的生态系统演化;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会产生新的垄断行为。平台企业垄断识别、反垄断是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也是政策监管的重点和难点。2020年6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苹果公司旗下的苹果应用商店和苹果支付展开反垄断调查,以查明苹果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市场力量排除竞争的行为。2020年10月6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报告》载明了司法委员会对包括苹果、亚马逊、谷歌和脸书在内的4家科技公司的调查结果,并以此为切入点对美国的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进行了阐述,其中重点分析了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力量、排除市场竞争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否削弱了美国经济发展的创新动力、侵犯公民所享有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等。2020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以亚马逊公司利用平台数据为旗下的自营品牌获取不公正的竞争优势为由,对其提起反垄断指控,认为亚马逊公司通过自身的数据处理系统对第三方零售商的非公开商业数据进行收集、归纳与分析,并利用分析结果为自营品牌调整定价、制定销售策略。中国也在不断加强数据平台的反垄断调研和处罚。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成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增了反垄断执法一司、二司,将反垄断机构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根据《平台反垄断监管观察报告(2021)》,截至2021年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反垄断处罚案例122起,多达92起与平台企业相关。阿里巴巴因涉及“二选一”行为被罚182.3亿元,更创下中国反垄断罚金的最高纪录。此外,美团、食派士同样因“二选一”分别被罚34.5亿元和116.9万元。其余企业均涉及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款50万元[《南方都市报》:《平台反垄断年度盘点:92起案件、超217亿元罚单指向哪》(https://www.163.com/dy/article/GRF3DD5F05129QAF.html)。]。国外规制平台经济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禁止平台在依赖于平台的市场中运营、禁止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禁止平台具有降低竞争效果的战略收购、改进反垄断相关立法、强化反垄断机构执法等。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解决市场公平竞争问题有三个流派:一是哈佛学派“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 Conduct Performance,SCP)分析范式,主要以行业集中度判定企业是否处于垄断地位,并认为垄断阻碍创新,寻求垄断利润,造成资源配置非效率和降低社会福利。二是芝加哥学派,认为哈佛学派将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垄断势力的提高视为等同是不合理的,这是因为企业规模的扩大和集中度的提高并不单纯是为了获取垄断利润,完全有可能是由技术因素或规模经济的内在要求决定的。芝加哥学派用“可竞争市场理论”代替SCP理论,主张重新审视垄断企业的判定标准,不应该毫无区别地对大企业实行强硬的反托拉斯政策。三是新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在上述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企业规模的大小与交易费用有关,交易费用则取决于交易活动的复杂程度和不确定性,而交易者的行为属性影响了交易活动的复杂性,因此应该加深对交易者行为属性的研究。新产业组织理论主张打开企业的“黑箱”,深入企业内部研究企业组织结构和委托代理等问题。近年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连续发生金融诈骗和财务丑闻事件,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诚信缺失是管理层欺诈行为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和管理层的不确定性行为是当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重点。一些观点认为,信息不完全和诚信缺失导致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欺诈,使社会中介环节的社会监督机制失效。数字技术发展,为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例如,区域链技术可以避免数据造假,数据的联通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此外,数据平台的治理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难度,新产业组织理论关于打开企业黑箱的观点,对数据平台治理具有指导意义。

4.绿色化发展成为前置性的约束条件

200多年前,工业化起步之时,人们还未认识到工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会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而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工业化先行国家几乎在毫无环境意识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进程,直到污染物排放超过了自然界可接纳可净化的界线,引起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才开始重视。1962年首次出版的《寂静的春天》,描述了人类由于过度使用农药,可能将面临一个没有鸟、蜜蜂和蝴蝶的世界,唤起人们的环境意识,促使联合国于1972年6月12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并由各国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开启了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然而,在此之前,一些国家由于没有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已经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例如,1930年比利时发生马斯河谷雾霾事件,在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粉尘污染的综合作用下,7天内就死亡60多人,大幅超过同期正常死亡人数。1943年美国洛杉矶市出现光化学雾霾并在后来十多年内多次出现。其中,1952年12月洛杉矶市的光化学烟雾事件中,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400多人;1955年9月,65岁以上的老人短短两天内死亡400余人,不少人出现呼吸困难、眼睛痛、头痛等不良症状。1952年英国发生了伦敦雾霾事件。1952年12月5日至8日,伦敦城市上空持续烟雾弥漫,能见度极低,4天内死亡人数达4000多人,两个月后又有8000多人陆续丧生。1955年,日本四日市的工业废气日益严重,重金属微粒与二氧化硫形成硫酸烟雾,导致市民哮喘病发病率不断增加,1964年连续3天烟雾不散,气喘病患者开始死亡。1967年,一些患者因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直到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召开,工业生产引发的环境问题才引起注意。但此时,英美等国家已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也就是说,后期治理是工业发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形态。因此,产生了所谓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EKC假说认为,环境压力和经济增长之间呈倒U形关系,即在经济发展早期环境质量逐渐恶化,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生态环境会逐步好转。但是,这个理论假设环境是可以修复的。当前,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具有容量限制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不适用的。

科学家们认为,全球气温上升1.5℃是气候变化的门槛,一旦达到这个数值,将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而当温度升高超过2℃以上时,对地球的生态环境破坏就是不可逆转的。当人类二氧化碳累积排放达到1万亿吨时,有33%的可能性把地表温度升高幅度控制在2℃以内,当累积排放为1.6万亿吨,只有33%的概率把平均温升水平控制在2℃以内。自1751年以来全球已经排放了超过1.5万亿吨的二氧化碳[《1751年以来,全球累积碳排放知多少》(https://www.sohu.com/a/494724514_121124542)。]。迄今为止,美国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最多,自1751年以来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4000亿吨,占历史排放量的25%;欧盟的28个国家累计排放3530亿吨,占22%;中国累计排放量为2000亿吨,占12.7%。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次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黎协定》,把“相对于工业化前的全球平均温升水平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争取控制在1.5℃以内”写入协定。

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报告称,全球气温的升高步伐正在逐渐接近《巴黎协定》制定的地球升温上限——1.5℃。未来的5年内,人类只剩50%的机会将地球温度的提升控制在这一升温上限之下。这一结果是对全球升温发出的红色预警。目前,全球气象学家认为,人类约有60%的可能性遏制气温上升值突破1.5℃,而10年前,这种可能性达90%。科学家的一系列预警,说明人类正在一点一点失去控制地球平均升温1.5℃以内的机会,联合国在2018年发布的一份气候报告中警告,全球气温最快将在2030年达到不可逆转的临界点。这些事实充分说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不适用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治理。

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外部环境显然不同于工业经济时期,人们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的认识、生态保护的意识以及相关治理措施和规则已经较为深入,尤其是形成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为代表的国际公约,全球有一百多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的时间表。还有一些国家出台了碳税和碳关税,从制度法律上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轨道。因此,从制度层面看,数字经济发展排除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数字经济发展的前置条件和约束已经十分明晰。

如前文所述,数字要素可以促进效率的改善和产出的提升,然而,数字技术及其数字产业本身是高耗能的产业,例如,阿里云服务器每天耗电量占杭州全市每天耗电量的1/8,随着5G技术、人工智能计算能力的发展,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数据中心被称为“吃电怪兽”,全国的数据中心每年“吃”掉全社会发电量的1.5%—2.2%。2008年,德国慕尼黑大学的经济学家汉斯·维尔纳·西恩出版《绿色悖论》。“绿色悖论”的含义是:人类对抗全球变暖采取行动和政策,如对化石能源征税,作为对这一政策的反应,化石能源企业可能加快增加化石能源的产出,以避免利润因征税而下降。用意良好的气候政策可能由于市场参与者的反应而事与愿违,反而加剧短期内的碳排放和气候恶化,甚至增加总碳排放损害的社会成本。绿色悖论现象的存在对于正确制定和实施气候政策意义重大。不完善的气候政策设计会引起碳排放和气候恶化的风险,根据其影响长短,绿色悖论被进一步界定为弱绿色悖论和强绿色悖论。弱绿色悖论强调短期碳排放增加的现象;强绿色悖论强调了旨在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增加总气候成本的情况。

为了规避数字经济的绿色悖论和如期实现温控目标,必须把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绿色消费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即推进数字化和能源低碳化的孪生转型。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加绿色能源的供应和对传统高碳能源的替代,即在增加数字要素利用的同时,也要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三、结论与政策启示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合适的条件,数字要素、数字化的基础设施、相应的制度环境以及国民数字素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数字要素与数字技术之间紧密的关联性驱动数字要素在经济社会领域全面渗透,数字要素的非损耗性和边际效益递增的特点,使得数字要素对其他成本较高的要素具有强替代性,产业数字化将会越来越深入。数字化的基础设施是数字要素的载体,具有规模效应和联通效应。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和国民数字素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合理的数字治理与监管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国民数字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数字经济的竞争力。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趋势呈现新的结构特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了制造环节的附加值,制造业占比回升有可能是一个新趋势;产业数字化代表产业升级的新方向;融合式发展成为新的增长源泉并进一步影响产业结构的演变;平台型企业兼有的市场与企业功能,成为带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但也是产业监管的难点。数字产业的高耗能特点和所面临的生态环境约束,决定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在绿色发展轨道上行进,数字化绿色化的协同是破解数字技术绿色悖论的根本途径。根据上述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启示。

1.促进工业基础能力建设与数字经济创新协同发展

如前文所述,数字经济是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工业生产制造能力直接影响数字技术和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受多种条件限制,一国的科技创新不可能全面领先,但在关键技术领域要进行长期投入,不能受制于人。中国目前存在的“卡脖子”问题,实质上还是卡在基础原理研究和工业设计与工艺上,如光刻机等。目前影响和制约中国数字产业包括软件和硬件在内的主要因素大都与中国工业基础能力有关,例如在硬件方面,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电子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等整机板块尚不齐全,核心数控系统及零部件供给不足,支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也存在明显不足,如先进感知与测量技术、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物联网传感设备等,这将严重影响制造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企业数字生产能力的提升;在软件方面,存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较少、工业智能化集成软件开发能力不强、集成供应商欠缺等问题,这将导致数字化转型的系统集成能力出现不足,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综上所述,制约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因素大都与工业原料、基础工艺以及元器件制造有关,因此要大力加强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这是促进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要求。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发布了《数字经济蓝皮书》,从数字产业、数字创新、数字设施和数字治理四个维度对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进行了评价,中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居全球第3位。其中,数字产业单项得分居第1位,但数字创新排在第10位,数字创新是中国数字经济的最大短板。就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研发强度看,中国研发投入虽然有所增长,但研发投入强度仍相对较低,已不能满足中国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例如,韩国2020年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81%,而中国只有2.40%,在经济大国中处于中等水平。基础产业部门研发占GDP比重虽然有所提高,但只有美国、日本的1/2左右,基础性研究投入与美国等差距较大。另外,从中国在数字经济基础产业部门研发投入结构看,“重硬轻软”问题比较突出,软件领域的研发投入占数字经济基础产业部门总研发投入比重过低,而美国相同指标高达30%。

2.着力解决大中小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数字化发展的差距

中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在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能源电力、电子信息、汽车等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力度相对较大,但总体看,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尤其是工业传感器、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自动化和工业机器人生产与使用等方面还存在“卡脖子”技术和短板,直接影响产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大中小企业之间数字化发展水平差距则更为明显。大型国有企业由于资金雄厚,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数字化转型投入和步伐较大,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充足的资金和数字化技术及人才,加之对数据掌控能力较弱,存在“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地区之间的差距主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大城市的数字化普及率明显高于中西地区和中小城市。

差距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不能让差距随着发展越来越大。中小企业是产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提升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基础能力。要因企施策有序推进智能化改造升级,持续研发数字化应用新场景,推进中小企业集群数字化,当前要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建设为抓手,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体系,制定实施企业共享开放工业数据制度,完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布局,降低企业上云上平台的门槛。要面向市场多样化需求,鼓励互联网服务商发展,扩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要结合各地区工业发展水平,协同推动工业强基和数字化转型战略。把数字技术应用与工业制造流程优化紧密结合,尤其是加强在研发设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工业发达地区向工业基础薄弱地区转移生产能力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实施“数字技术+工业项目”发展模式,同时提升其工业化和数字化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区数字鸿沟,避免单纯的工业项目转移。工业发达省份优先推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数字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产业数字化项目,对其他地区的数字化转型发挥示范作用。

3.破除数字壁垒,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融合效应和效率效应

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高于GDP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数字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ICT产品出口占总出口产品比重多年来基本维持在25%—30%的较高水平。在新发展格局下,一方面,要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紧密结合,以数字贸易提升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水平和质量,努力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联通,加快构建数字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数字要素的流通,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分类分级推动数据交易,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做好数据安全和隐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平台企业,发挥平台企业对产业数字化带动作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升,提升产品质量、挖掘市场潜力。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和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挥数字技术对企业管理的溢出效应,推动企业内部效率提升与交易成本下降。边际收益递增是数据要素本身的属性,但数据涉及数据所有者的秘密和权力,打破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的前提是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就如同鼓励先进技术应用的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样。

数字要素资源与经济社会活动成正比,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人口大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市场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中国的数据要素“金矿”非常丰裕,有待于进一步挖掘。要借助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兴数字技术,加速推动数据从低价值密度的无序状态向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4.适当放松行业准入管制,完善市场规制,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融合是数字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受市场经营范围和市场定位的影响,一些企业的跨界发展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受到来自工商登记注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限制,错失一些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机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间准入制度。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环节,持续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建议政府适当放松对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鼓励国有企业以PPP等形式跨界经营。对中小企业的跨界发展,工商登记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按照公共性、准公共性、营利性分类制定垄断行业不同准入标准,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促进协同创新,鼓励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交叉学科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扩大应用范围。要完善各种规制,从产业链的视角统筹相关政策法规,鼓励上下游企业投资共建创新型机构,协同攻关产业链中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的薄弱环节和“卡脖子”技术,打通产业链的数字要素的流通和共享。要完善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适应融合发展趋势的新行业技术标准和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5.加快推动能源转型,为数字化发展提供绿色电力

数字经济的绿色发展对中国能否如期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要通过规划促进绿色低碳技术链的整体突破。发挥政府信息资源的比较优势,组织调动社会科技资源通过谋划和规划,优化全国绿色能源开发利用与市场化配置,引导和协调发电、输电、配电、用电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分工协作,加快薄弱环节的研发和创新,大力开展提高风电、光伏上网比重及用电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价格机制和财税机制,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器、超算中心等开展节能和改善能效的样本示范工作,制定数字产业用电标准,鼓励数字平台企业开展绿色交易,结合区域能源条件和经济社会用电需求,优化超算中心的运行。各地区要积极推动电力现货交易,电网调度单位在本地区大力开展节能调度,最大可能地利用清洁电力。地方政府要根据企业绿色产品使用情况,给予奖励,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产业,推动风能、太阳能对煤电的有效替代,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要鼓励大数据技术与绿色技术融合创新,例如,把大数据技术应用于风电、光伏发电实时预测等。2022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有关部门尤其是研究部门要深入跟踪试点地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的进展,做好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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